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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柳林路68号(原市口岸办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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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废办公设备拍卖公告
时间:2021-07-17 17:23:06 点击:

 受张湾区财政局委托,湖北郧兴拍卖有限公司定2021724日上午10时在茅箭区丹江路28号民康泰环保有限公司会议室对以下标的公开拍卖:  

一、 拍卖标的:报废办公设备一批整体拍卖起拍价:1.08万 

序号

资产名称

单位

数量

资产状态

起拍价(元)

1

科龙空调

1

报废

279

2

新科空调

1

报废

224

3

柜式空调

5

报废

1,960

3

格力空调

1

报废

100

4

志高空调

1

报废

130

5

海尔空调

1

报废

130

6

美的空调

3

报废

375

7

美的空调

5

报废

900

8

海信空调(单温)挂式

1

报废

105

9

窗式空调

1

报废

45

10

康佳冰箱

2

报废

80

11

澳柯玛冰柜

1

报废

60

12

台式电脑主机

77

报废

1,540

13

台式机显示器

45

报废

540

14

笔记本电脑

17

报废

646

15

HP笔记本

2

报废

52

16

平板电脑

4

报废

576

17

激光打印机

17

报废

741

18

打印机

1

报废

44

19

针式打印机

16

报废

819

20

复印件

6

报废

348

21

数码相机

2

报废

336

22

相机SON 单反

2

报废

92

23

电视机

1

报废

65

24

断电保护器

3

报废

54

25

扫描枪 电脑音响 落地扇 服务器 扫描仪监控器 烧水壶

7

报废

86

26

吊扇

4

报废

20

27

投影仪

2

报废

360

 

整体拍卖起拍价

 

 

 

10,800

如有出入以实际为准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家法律、法规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三、报名、展示时间与方式:有意竞买者请于2021年7月23日下午5时前足额交纳保证金1万元至湖北郧兴拍卖有限公司账户(户名:湖北郧兴拍卖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十堰柳林支行,帐号:1810819719020089825以实际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原账号返回,不计利息。拍卖标的自2021年 7月 19日至 23日在标的所在地集中展示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我公司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并详细查阅标的相关资料,竞买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注意事项:凡参加拍卖会人员须佩戴口罩并提供湖北健康绿码;报名人须交纳拍卖文件资料费100元/份,售后不退还。

 

标的展示电话: 15971882275  

标的展示地址: 龙泉寺三组仓库

报名电话: 18971905188  曹琴

公司地址: 十堰市柳林路68号原市口岸办5楼

 

湖北郧兴拍卖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六日

 

 

拍卖规则

一、本规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竞买人应详细阅读,并同意在拍卖活动中按本《拍卖规则》执行。

二、竞买人须是具有合法资格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

三、竞买人须按本公司《竞买须知》要求缴纳竞买保证金,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凭相关有效凭证领取竞买号牌。

四、竞买人在竞买前应仔细阅读《拍卖规则》,在拍卖过程中理智竞价。竞买人一旦进入拍卖现场,即表明同意并遵守本《拍卖规则》。 

五、本次拍卖标的均以现场展示的现状为准,竞买人应在展示期间内亲自到场查验拍卖标的状况。本公司提供的关于拍卖标的的说明仅供参考,不对标的物瑕疵等做任何保证。

六、未竞得标的物竞买人,本公司将如数无息退还竞买保证金。

七、本次拍卖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规则确定买受人。竞买人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加价不得低于最低加价幅度,加价幅度由拍卖师当场宣布,并有权根据现场情况随时调整加价幅度。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应价(亦可举牌口头报价),每次举牌即表示增加一个加价幅度;口头举牌报价,可不受加价幅度限制。竞买人一经应价,即发生效力,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拍卖师连续三次宣布同一应价或报价而没有人再有新的应价或报价时,如果最高应价不低于保留价时,以落锤方式确认成交。最高应价者为买受人。 

八、买受人对其所竞得标的物处置,必须遵守相关法律和政府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拍卖笔录》(签名应与领取号牌的竞买人姓名一致。如不一致,视为授权,以报名登记的竞买人为权利、义务人)。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照《拍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向拍卖人付清全部价款及佣金。买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拍卖标的移交清场完毕后退还。

十一、本公司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拍卖,有权在拍卖出现争议或纠纷时撤回拍卖标的并在争议或纠纷情形消失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十二、竞买人必须遵守拍卖会场秩序,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价,不得阻挠拍卖师的拍卖主持,不得恶意串通,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三、如果本公司的拍卖活动有违反《拍卖法》的情况,竞买人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  

十四、本公司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解释和处理本规则未尽事宜,如遇外界不可抗力或其他非本公司原因造成拍卖会暂停、中止、延期、终止等任一情形的,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湖北郧兴拍卖有限公司

   

 

 

一、总则

(一)本《竞买须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凡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必须在竞买前仔细阅读、认可并严格遵守本《竞买须知》。

(二)拍卖标的均按现状进行拍卖,本公司不承担其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司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或图片、工作人员的介绍仅供参考。竞买人在竞拍前应仔细查看,全面查勘拍卖标的,对拍卖标的现状及其存在的所有瑕疵作充分了解,并考虑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佣金、搬运费等;同时充分了解拍卖标的在拍卖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有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等方面的风险,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视为认可拍卖标的的一切现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悔拍或拒付成交价款、拒付佣金等。

(三)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增价幅度以现场拍卖师宣布为准,场上最高应价或报价则为成交价。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和增价幅度后,竞买人以举牌方式出价(亦可举牌口头报价),拍卖师连续三次宣布同一报价而没有人再有新的出价时,以落锤方式确认成交,最高报价者为买受人。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得反悔,否则,即视为违约不退还其竞买保证金。

(四)买受人必须在拍卖成交后当场签署《拍卖笔录》、《拍卖成交确认书》,按约定时限支付成交价款、佣金等。否则视为违约,其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委托人委托本公司将该拍卖标的物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五)拍卖标的物名称、数量、起拍价等详见《标的明细表》。《标的明细表》与实物资产如有出入,以实物资产为准。

二、竞买保证金

(一)竞买人在拍卖公告公布的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竞买保证金汇入本公司指定的账户。指定账户如下:

账号名称:湖北郧兴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十堰柳林支行

银行账号:1810819719020089825

(二)竞买保证金的收取:竞买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

(三)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1  7  23  17 时整(以截止时间前实际到账为准),并持有效证件到我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四)未竞得标的物且无违约者,本公司在拍卖会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竞买保证金。

三、竞买登记

(一)本公司在公告期限内收到竞买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及提交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方能为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国家法律、法规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规定报名参加竞买。竞买登记提交资料如下:

1.公民:

⑴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⑵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提供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按手印予以确认。

2.法人及其他组织:

⑴营业执照(副本)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出示原件、提交复印件); 

⑵授权委托书(原件);

⑶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

⑷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出示原件,提供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盖法人单位公章予以确认。

(二)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后获取参与资格及竞买号码,竞买当天竞买人本人(如为竞买人的代理人,代理人需持竞买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持身份证原件和《竞买保证金收据》在拍卖现场领取竞买号牌。竞买人凭竞买号牌进入拍卖会现场。

四、标的物展示及拍卖会时间地点

(一)拍卖会时间: 2021  7  24日上午 10时

(二)展示地点: 龙泉寺三组标的所在地

(三)展示时间: 2021 7 19日至 23日(每日9:00-17:00

(四)拍卖会地址:十堰市茅箭区丹江路28号民康泰环保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起拍价和保留价

起拍价以拍卖师现场宣读为准。竞买人应价不达保留价不成交。

六、结算

拍卖标的成交后,买受人应支付的款项包括:①拍卖成交价款;②拍卖佣金。买受人须在拍卖会后3日内一次性向拍卖人付清全部款项,买受人支付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拍卖标的移交清场完毕后退还

 逾期支付按逾期天数每天收取200元/天滞纳金,7日内仍未支付的视为违约。本公司有权不退还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买受人的违约责任按照本《竞买须知》第一条第四款承担。

标的物移交

(一)、买受人缴清全部款项后,由买受人负责组织人员从存放展示地提走拍卖标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二)、 现场不得进行切割作业,买受人在装运过程中若发生任何事故,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拍卖人以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买受人在提货过程中不得损坏房屋、其他设备设施

(四买受人交清全部款项后须在5日内完成提货。

(五)、其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特别注意事项

、拍卖标的拆卸以及运输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人士进行作业,费用由买受人承担。拆解搬运过程中造成拍卖物损坏以及环境污染或人身伤害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应风险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拍卖人对标的物的有关描述是根据评估报告内容并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作出,拍卖人已经关注到本次拍卖标的物瑕疵并作出了不担保声明,竞买人包括买受人不得向拍卖人主张瑕疵担保责任。

(三)、拍卖人只负责现状拍卖。标的物的移交、转移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其它未尽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湖北郧兴拍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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