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地址:十堰市茅箭区柳林路68号(原市口岸办5楼)
◎ 电话:0719-8027523 13997811088
◎ 网址:www.hbyxah.com
◎ 邮箱:191698168@qq.com
湖北郧兴拍卖有限公司将于2023年10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对以下标的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坐落在湖北省十堰市京东路百强世纪城南区,总计建筑面积1335平米的建(构)筑物拍卖。
二、有意者可登录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或湖北郧兴拍卖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byxah.com/)查阅拍卖文件,并在2023年10月9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缴至湖北郧兴拍卖有限公司账户(户名:湖北郧兴拍卖有限公司,帐号:181081971902008982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十堰柳林支行)后,持身份证明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未成交者保证金如数返还,不计利息。
三、展示及联系方式:
展示时间:2023年9月28日至10月9日
展示地址:标的所在地
展示联系人:江宇鹏17683949813
公司地址:湖北省十堰市柳林路68号原市口岸办5楼
报名联系人:曹琴 18971905188
湖北郧兴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
竞买须知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中国拍卖协会网络拍平台拍卖规则》等法律、法规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网络拍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拍卖活动具有法律效力。凡参加本次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坐落在湖北省十堰市京东路百强世纪城南区,总计建筑面积1335平米的建(构)筑物拍卖。详见湖北郧兴拍卖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在《中国商报网》发布的《建(构)筑物拍卖公告》。
四、瑕疵和声明
1、拍卖人仅对标的建(构)筑物(不含土地)现状进行拍卖,拍卖人不对标的建(构)筑物的位置、楼层、功能、状态、面积、质量、装修、完整性、安全性、有无权属及能否转移登记等各项指标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资料、图片是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和《评估报告书》并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作出,仅供竞买人参考,标的建(构)筑物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应亲自前往标的物所在地实地看样(竞买人未看样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视为已经看样),竞买人参加竞买的,视为接受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拍卖人已经关注到本次拍卖标的物瑕疵并作出了不担保声明,竞买人包括买受人不得向拍卖人主张瑕疵担保责任。
2、拍卖成交的,买受人按照约定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后,由买受人按委托人要求自行向委托人办理标的物移交等后续相关事宜。
3、拍卖人仅组织拍卖会,拍卖会结束后,拍卖人的义务即告终止。拍卖人不承担拍卖会以外的任何担保责任。
五、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及竞买资格取得的说明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具备操作计算机进行网络竞价的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本次拍卖标的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次网络拍卖活动不接受委托竞买以及联合竞买申请。
3、竞买人决定参加竞买的,应当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完成网上实名注册和申请后取得网络竞买用户名。
4、竞买人应当在2023年10月9日17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进下列银行账户内:
户 名:湖北郧兴拍卖有限公司
账 号: 1810819719020089825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十堰柳林支行
5、竞买保证金应当从竞买人本人账户中转出,本公司只对进账人进行报名登记。报名人与进账人信息不符的,本公司不予授权竞买,拍卖会结束后,保证金原账户返还。
6、拍卖人确认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可为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网络竞买用户名、保证金交纳凭证到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柳林路68号湖北郧兴拍卖有限公司现场办理,经拍卖人审核通过后,赋予其网络竞买权限,竞买人应当妥善保管登录账号和密码,并对使用其账户操作的一切竞价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7、未竞得且无违约者交纳的保证金由拍卖人在拍卖会结束后3个工作内全额无息原账户返还。
六、线下办理竞买登记的特别说明
竞买人保证金转入拍卖人指定账户后,竞买人需持身份证明和进账凭证到湖北郧兴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未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的不能参加本次拍卖会,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如数原账户返还。
七、网络拍卖规则及相关责任
1、竞买人一旦进入中拍平台竞价大厅,即表明接受本须知的所有条款以及《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规则》,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责任。本次网络拍卖中,凡在中拍平台上以竞买人网络用户名进行的竞价操作的,均视为竞买人行为并由其本人承担全部后果和责任。
2、本次拍卖采用60分钟在线增价竞买方式进行。请竞买人自备竞价工具(能够正常接通互联网的计算机),拍卖人不提供统一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3、拍卖标的设有增价幅度,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低于起拍价的出价或未按照增价幅度的出价无效。标的设有保留价,不达保留价不成交。
4、网络竞价开始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上午9时00分(延时除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应当在拍卖会开始前登录中拍平台参与竞价。
5、竞买人一经网络应价,不可撤回,请竞买人做好心理价位预估,谨慎出价,理性竞买。
6、竞买人报价以网络竞价系统记录的时间和数据为准。网络竞价系统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记录每一次有效报价,同一价位有竞买人出价的,其他竞买人便无法报出相同价格。
7、自由竞价周期结束后3分钟内无人出价的,在此之前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该出价人即成为该拍卖标的的买受人。自由竞价周期结束后3分钟内有最新出价的,系统自该出价时点顺延3分钟,以此类推(延时竞价周期可以是一个3分钟也可以是N个3分钟,具体以竞买人出价次数为限,每最后3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系统就自动延时3分钟),延时竞价结束后出价最高的竞买人即为该拍卖标的买受人。
8、竞买人可通过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或拨打18971905188电话详细了解网上竞价的具体操作。
9、在网络竞价过程中:若网络竞价系统本身原因造成的系统故障;因受到黑客攻击等原因造成承载网络竞价系统的服务器故障;因网络及系统原因导致数据传输有误等不可抗力或非人为因素造成竞价中止的,则当场网络竞价结果无效。由网络服务者当即通知竞买人另择日期重新进行网络竞价,并予以公告。
10、竞买人的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延时等不可抗因素,建议竞买人尽量在自由竞价期内充分出价。发生下列情形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竞买人登录中拍平台时填写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而造成注册账户无法登录的;
(2)竞买人不熟悉网络竞价系统从而导致竞价过程中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无响应等误操作的;
(3)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络竞价系统从而导致未能参与竞价的;
(4)因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网络异常及开启无关应用软件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5)竞价活动的时间以中拍平台系统时间为准。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时间与网络拍卖平台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其未按时参与网络竞买的。
(6)其他非因拍卖人及网络服务提供者原因造成的情形。
八、拍卖成交
1、网络竞价周期结束后,系统显示出价最高的竞买人为该标的买受人,该拍卖标的即宣告成交。买受人应当在拍卖会结束后3日内到拍卖人处签署《网络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买受人不签署成交文件的行为不能对抗网络平台显示的实际成交结果。
2.买受人应当在拍卖会结束后10日内向委托人付清拍卖成交价款,并与委托人签定《转让合同书》。之前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转让全部完毕后履约保证金原账户返还。买受人无违约且委托人同意的,保证金可以优先扣除拍卖佣金后,剩余部分支付给委托人折抵转让价款。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会结束当日向拍卖人支付拍卖成交价款3%的拍卖佣金(拍卖佣金=成交价X3%)。
九、拍卖标的移交
1、买受人在交清全部应付款后,自行向委托人办理标的物移交等后续相关事宜,所有费用由买受人全部承担。
2、其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五十五条的有关规定办理。
十、违约责任
1、竞买人竞买成功后不按约定时限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等相关文书即视为违约,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和委托人还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其承担违约责任。
2、竞买人竞买成功后不按约定时限支付全部应付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标的再次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和委托人向拍卖人应支付的拍卖佣金,如果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还应补足差额。
3、竞买人竞买成功后不按约定时限签定《转让合同书》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拍卖人有权解除《拍卖成交确认书》。委托人和拍卖人还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其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特别约定
1、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税和标的移交及后续产生的所有费用。
2、竞买人在竞拍前应咨询委托人和主管部门,详细了解标的物历史、现状及其存在瑕疵、成交后合同的签订、价款费用的支付、移交范围、能否确权转移及相关政策、仔细阅读《转让合同》等,自行评估购买风险。成交后,对自己的竟买行为承担全部责任,不得依任何理由拒签《成交确认书》及《转让合同书》、拒付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等,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责任。
3、本拍卖标的为没收财物,经相关部门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依法公开拍卖处置。拍卖建(构)筑物(不含土地)没有法律权属证书,竞买人慎重购买,成交后,买受人完全承担建(构)筑物不能确权转移的全部风险,拍卖人不承其担保责任。
4、竞买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禁止竞买人有恶意串通等有损公平竞买的行为出现。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拍卖人有权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5、本公司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拍卖,有权在拍卖出现争议或纠纷时撤回拍卖标的并在争议或纠纷情形消失征得委托人同意后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6、如遇外界不可抗力或其他非本公司原因造成拍卖会暂停、中止、延期、终止等任一情形的,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拍卖人在本次转让中仅履行国有资产处置的拍卖程序,主要工作义务是确定受买人和转让价格。成交后,买、卖双方依据拍卖人确定的受买人和转让价格签订《建(构)筑物转让合同书》。拍卖会结束后,拍卖人的义务即告终止,拍卖人不承担拍卖会以外的任何担保责任。
8、竞买成功后,买受人须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收费标准请竞买人仔细查阅中拍平台《网络拍卖收费标准》,本收费非拍卖人收取。
未尽事宜竞买人可向拍卖人咨询。电话:18971905188
湖北郧兴拍卖有限公司
2023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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